自从南京宝马车撞死人不负刑责后,医院天天排起长队,一打听原来这都是来办间歇性精神病证明的,还说现在开车上路必带三证:驾驶证、行驶证和间歇精神病证。隔壁老王花了几万办了一个,平时就经常把这个证戴在脖子上,现在,单位同事对他十分客气,左右邻居也非常礼貌,去洽谈合同时客户们都纷纷作出让步,老板天天主动要给他加薪!老王感慨地说,自从得了精神病以后,整个人精神多了,日子也过得更舒坦了!呵呵! 宝马车时速高达.2公里致两人身亡 年6月20日13时53分,秦淮区石杨路友谊河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南京牌照的马自达2轿车,遭到一辆西安牌照的宝马轿车撞击后,后半车身几乎解体。马自达轿车上两名年轻人被甩出车外,宝马车还撞上了一辆正常行驶的公交车和一辆出租车。事发后,警方在距离现场三四百米处,找到满脸是血的宝马车驾驶员,并将其控制。事故造成马自达轿车上司机及乘客死亡。 司法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作案时患间歇性精神病 犯罪嫌疑人王季进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根据犯罪嫌疑人王季进肇事前后异常表现,同时根据秦淮区人民检察院的要求,以及王季进妻子委托辩护律师的申请,警方于7医院司法鉴定所对王季进“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作案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司法鉴定,8月31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王季进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警方根据法律程序已将司法鉴定意见告知事故当事方,如事故当事方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可以提出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申请。 车祸死者亲属得知鉴定结果后,表示并不认可,“我们想知道鉴定书上关于作案时的精神状态是如何鉴定出来的?”不过,家属是否会提出申请要求重新鉴定,他们表示,将和家人商量后再做进一步决定。 精神病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从轻或者减轻 对于本次通报中提到的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律师作出了解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是指刑法中规定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主体。刑法规定的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多种情况,比如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5周岁,或者是生理缺陷者(聋哑人、盲人)等情况。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此次事故中肇事宝马车司机发生事故时的精神状态,他的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则属于另一种情况,即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这与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属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阶段不同,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律师解释说,他在面临刑事处罚时,法院可参照其病情,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律师在此提醒:即使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其负有监管责任的家属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没有家庭监护人的,作为法定监护机构的收治机构应向受害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治白癜风的办法治疗白癜风哪家医院 |